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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8 15:43:09 点击: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2月06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6136001001
招标编号:HLAHLC12200386
建设单位: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横沥分局
工程名称:横沥镇景福路、兴华路、维科路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横沥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1445699.65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144.569965万元,景福路: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新城路,东至东环路,总长约0.95公里,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红线宽度20m。兴华路:大致呈南北走向,南起景福路,北至振兴西路,总长约0.33公里,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红线宽度20m。维科路:大致呈东西走向,西起新城路,东至振兴华路,总长约0.34公里,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红线宽度1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涉及机动车道黑化,人行道铺装、绿化设计)、电气工程(路灯升级)、给水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最终以批复内容为准)。
发包范围:横沥镇景福路、兴华路、维科路升级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道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拆除工程、井盖工程等;(2)交通工程:道路标线、标志牌等;(3)景观园建工程: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维科路路口广场、垃圾房、围挡、标识指示牌等;(4)景观绿化工程:乔木、竹类、地被、其他等;(5)电气工程:照明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1)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上述要求;(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等有关规定,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3年02月10日至2023年07月10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3年02月06日09时30分 开标室(9)
投标会时间:2023年02月06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9)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2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6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吴工 0769-83722871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杨工 0769-22263686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4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其他: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监督部门: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地址: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419号,电话:0769-83722871;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古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光明路8号1栋403室,电话:0769-22263686。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横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